抓安全优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出行
日前,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,提升服务质量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。
《通知》强调,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强化红线意识、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,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、部门监管责任,深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,确保行业安全稳定。要优化综合运输服务,加强客流分析研判和路网运行监测,根据清明节期间旅客运输主要以祭祀扫墓及中短途运输为主的特点,优化运输组织,加强运输市场监管,严格落实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,保障路网运行畅通。同时,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,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。
节假日期间要坚持不懈纠正“四风”。《通知》要求,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,积极传播优秀传统文化,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采取植树、献花等健康环保的祭扫方式。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,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,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